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上网电价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价商[2011]28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20
实施时间: 2011-7-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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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核定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上网电价的请示》(宁德发电〔2011〕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定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含税上网电价自环保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照我省脱硫燃煤机组同期标杆上网电价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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