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检[2011]36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9-7
实施时间: 2011-9-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1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范围重点。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范围与重点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1〕1892号)规定的要求进行。重点检查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时间安排。2011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从9月1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我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9月1日至1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9月16日至11......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