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漳平市黄祠水电有限公司水电站供区上收后上网电价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价商[2011]34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8-20
实施时间: 2011-8-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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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龙岩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漳平市黄祠水电有限公司水电站上省网电价的请示》(龙发改价[2010]价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定漳平市黄祠水电有限公司所属的黄祠一级、黄祠二级、黄佳坪水电站供区上收后的含税上网电价为0.29元/千瓦时(6%增值税),自供区上收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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