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制定邮政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1]38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9-27
实施时间: 2011-9-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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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商请正式核定“邮政延伸服务”和“包裹逾期保管费”收费标准的函》(闽邮管函[2011]21号)悉。根据《价格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邮政延伸服务收费,是指超出国家规定的邮政普遍服务范围和邮政普遍服务投递深度,根据用户的需要,由邮政企业直接办理,或采用委托代办、与社会力量联营等方式,通过提供额外的场所、设施或劳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用。包括延伸收投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包裹逾期保管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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