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农[2011]1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3-18
实施时间: 2011-3-1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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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林业局:
  为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制定了《青岛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青岛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简称“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山东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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