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字[2011]12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10-19
实施时间: 2011-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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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北部新城区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2〕88号)等文件的基础上,明确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收费标准等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配套费收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275元,其中配套费中供热部分配套费收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95元。
  二、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配套费用途。青岛高新技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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