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资产[2011]1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5-31
实施时间: 2011-5-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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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加强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管理,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经研究,我厅制定了《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
  第一条 本标准基于编制预算的需要,结合工作实际,规定了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实物量标准和预算标准,是省级预算标准体系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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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