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会议 培训 接待及出差实行定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购函[2011]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2-18
实施时间: 2011-1-1
失效时间: 2012-12-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03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各市州财政局,各定点饭店: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行[2006]312号)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湖南省省直单位会议实行定点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03]11号)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湖南省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情况表(市、州).xls    
湖南省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情况表(长沙市).xls    
湖南省省直单位会议、培训服务接待协议.doc    
党政机关定点饭店承办会议培训等情况季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