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1-7-18
实施时间: 2011-7-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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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37号)规定,经青岛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10元调整为600元,即墨市、胶南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550元。
  二、适用范围
  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的适用范围为2011年7月1日后,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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