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统一换发《收费许可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费发[2011]5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3-11
实施时间: 2011-3-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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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单位:
  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8]208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换发《收费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许可证换发范围和换证方式
  此次换证的范围是:各级物价部门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核发的《收费许可证》。
  《收费许可证》的换发由各级物价部门分级实施。收费单位按原发证渠道向物价部门申请换发《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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