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影视动画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鲁价费函[2011]6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6-17
实施时间: 2011-6-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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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影视动画专业学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函[2010]41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核定该院与山东高路动画公司合作开设的影视动画专业试行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二、学校收费前需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征收,全额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以上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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