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实验中学中美高中课程班收费标准备案的复函
发文文号: 鲁价费函[2011]10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0-20
实施时间: 2011-10-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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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山东省实验中学:
  你校《关于中美高中课程班收费备案的请示》(鲁实中财字[2011]12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校中美高中课程班按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学费每生每学年6万元;属择校生的,按规定缴纳择校费。
  以上收费标准适用于2011、2012年招收的学生。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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