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1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1]2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时间: 2011-2-10
实施时间: 2011-2-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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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烟草专卖局:为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烟叶生产,保持烟叶供求总量平衡,促进烟叶生产和烟草行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现将ZOH 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国烤烟收购价格平均提高12 %。其中,各价区中准级烤烟(X2F ,下同)每50 公斤收购价格分别为:一价区795 元,二价区790 元,三价区740 元,四价区690 元。提高后的各等级烤烟收购价格详见附表一。
  二、对烤烟价区进行适当调整。河南省洛阳市、三门峡市等7 市以及陕西省安康市、商洛市、汉中市由三价区调整为二价区,陕西省除安康市、商洛市、汉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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