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肥城昌盛特种石墨有限公司2×1.2万千瓦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
发文文号: 鲁价格发[2011]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10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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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泰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肥城昌盛特种石墨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泰价格发[2010]9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我省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鲁价格发[2008]143号)规定,核定肥城昌盛特种石墨有限公司2×1.2万千瓦发电机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05元,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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