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切实保障电煤供应稳定电煤价格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1]659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3-28
实施时间: 2011-3-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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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信委)、物价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及相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要求,加强煤炭产运需衔接和价格调控工作,保持了煤炭价格的基本稳定。但仍有少数地区和企业采取降低电煤合同兑现率、降低热值、高价搭售市场煤等手段变相涨价。为进一步规范电煤市场秩序,稳定煤炭价格,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和谐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负其责,切实抓好电煤价格调控工作
  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稳定煤炭价格对保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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