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民用建筑除外]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经信资源[2011]62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11-7
实施时间: 2011-1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23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规范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民用建筑除外,下同)节能评估工作,有效加强节能评估机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民用建筑除外)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