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重要农副产品和民生价格调控监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发电[2011]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3-14
实施时间: 2011-3-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76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物价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近期受国际市场、干旱天气、成本上升以及流动性充裕等因素影响,市场价格预期仍然较强,部分地区个别品种农副产品价格有所上涨。为切实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将进一步加强重要农副产品和民生价格调控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稳物价、安民生工作,切实增强价格调控监管的责任感。2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9%,环比上涨1.1%,以食品为主的价格结构性上涨特征比较明显。春节后,生猪、猪肉价格上涨较快,近来有的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