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食盐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和防护用品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发电[2011]1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3-17
实施时间: 2011-3-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0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
  受日本强烈地震导致的福岛核电站核泄露事故影响,南方部分省份出现食盐抢购现象,从3月16日下午开始,我省部分地区出现食盐抢购、脱销。为加强食盐及相关商品价格监管,稳定市场秩序,防止抢购现象蔓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价格跟踪监测。各级物价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对食盐、含碘食品市场价格,口罩、消毒液等一些防护用品价格,实施跟踪监测。重点监测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社区超市等零售企业。监测情况每日报当地政府和省物价局。
  二、加强食盐等相关商品价格监管。各级物价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适时启动价格异常波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