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对乙酰氨基酚等集中采购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价医[2011]27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8-11
实施时间: 2011-8-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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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号)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作价政策的通知》(浙价费〔2009〕3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情况,经研究,现将对乙酰氨基酚等集中采购药品零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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