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制定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制定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价行费[2011]1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5-19
实施时间: 2011-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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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司法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制定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国家《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省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和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经省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按本通知的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表,附表所列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河北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项目,在省价格主管部门未制定统一收费标准之前,司法鉴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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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河北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