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发改价格[2011]179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1-9-27
实施时间: 2011-9-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0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局)、物价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各市级调查队:
  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1]1034号)和《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冀发改价格[2011]1368号)文件精神,我省6、7、8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为7.0%、7.4%、6.6%,经省政府同意,启动联......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