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费的批复
发文文号: 湘价函[2011]7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5
实施时间: 2011-8-1
失效时间: 2013-7-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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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续批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公司由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重组更名产生,业务领域拓宽,服务方式增加,为规范其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有利我省产权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精神,现就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提供产权交易服务应遵循国家有关产权交易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自愿、诚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交易委托,应签订委托合同并依约履责,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发布、组织交易、结算资金、出具凭证等服务,方可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无委托合同或未依约履责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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