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费[2011]1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19
实施时间: 2011-8-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9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物价局、地震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市场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上海市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