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漕泾电厂2号机组、吴泾热电厂改造工程9号机组执行脱硫电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管[2011]1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8-22
实施时间: 2011-8-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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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上电漕泾发电公司,上海电力股份公司:
  根据环保部《关于上海漕泾电厂工程(2×1000兆瓦)2号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11〕176号)和《关于上海吴泾热电厂老厂改造工程9号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11〕197号)有关意见,上海漕泾电厂2号机组、吴泾热电厂老厂改造工程9号机组的脱硫设施已经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且达标稳定运行。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保总局《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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