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供热企业蒸汽基准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管[2011]1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8-26
实施时间: 2011-8-26
失效时间: 2015-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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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供热企业:
  为进一步理顺煤热价格关系,缓解供热企业经营困难,保障正常的蒸汽供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和本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供热价格机制的通知》(沪价公〔2008〕008号)有关规定,现就本市调整部分供热企业蒸汽基准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供热基准价格
  (一)按照供热价格与煤炭价格关系,参照当前的市场煤价水平,供热企业的蒸汽基准价格作适当调整(有关供热企业调整后的蒸汽基准价格详见附表)。
  (二)供热企业蒸汽基准价格调整后,对应的平均到厂标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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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食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批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发改价督[2015]4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5-2-15
实施时间:20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