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低收入居民生活临时补贴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发[2011]11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9-16
实施时间: 2011-9-1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77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精神,保障低收入居民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相应降低,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低收入居民生活临时补贴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联动机制自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动机制的启动
  在我区未编制完成“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前,暂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