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督规定
发文文号: 沪府发[1997]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7-1-8
实施时间: 1997-3-1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38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社会保障基金,是指由政府部门或者受政府委托的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用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类基金和资金。
  第三条 (原则)
  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