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10]45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2-20
实施时间: 2010-12-20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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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财税[2010]10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税制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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