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管理升级改造系统试运行期间申报缴款期限延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0-28
实施时间: 2011-10-28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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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满足纳税人对信息化系统不断提高的需求,我局电子税务管理升级改造系统将于2011年11月6日至27日在罗湖区地方税务局试运行,期间我局信息系统将于10月29日至11月5日和11月24日至27日停机,现将受影响的纳税人申报缴款期限延期情况通知如下:
  一、在10月、11月份申报缴款受停机影响的纳税人,其申报缴款期限在原期限基础上统一顺延9天。
  二、纳税人补申报以往属期的税款,如果系统原因无法申报缴款,由主管区局按纳税人实际受影响天数,相应扣减加收滞纳金天数。
  三、今年10月29日至明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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