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将个体户纳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函[2011]76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0-24
实施时间: 2011-10-24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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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
  我局个体户税收及社保费原通过银联一卡通扣缴,随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简称“财税库银系统”)的逐步推广及社保费开始加收滞纳金,银联一卡通扣税系统及金库销号系统已无法满足个体户扣缴税费的需要,且银联一卡通系统不支持社保费加收滞纳金,因此亟需将现有及新增的个体户纳入财税库银系统的运行范围。
  为减轻基层局及纳税人的负担,市局已将征管系统中近2万户个体户批量建立了“扣款协议”,并由各商业银行进行信息的核对及导入银行系统。但仍有以下三类情况还需由各区局进行核对或通知纳税人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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