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广西光彩事业促进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批复
发文文号: 桂财税[2011]6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9-2
实施时间: 2011-9-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05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西光彩事业促进会:
  你会报来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