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财非税[2011]35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4-22
实施时间: 2011-5-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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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委(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10号)文件精神,支持全省民营经济加速发展,使民营经济在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经济结构、实现富民强省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经研究,现将我省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等通知如下:
  一、对注册登记及变更注册登记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上述免收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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