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工商联字[2011]1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9-15
实施时间: 2011-9-15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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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卫生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和《2011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省工商局、省卫生厅联合制定了《吉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示范为本》的推广、使用工作。2011年度的全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必须使用《吉林省医疗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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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吉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