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抵押贷款中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服[2011]5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4-2
实施时间: 2011-4-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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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151号)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抵押贷款中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需要进行评估、公证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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