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费[2011]11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14
实施时间: 2011-7-14
法规类型: 国土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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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鉴于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08]113号)执行期已满,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收费,保证土地登记制度的顺利实施,现就我省土地登记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及其他依照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都必须依法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确认、核发证书,应按本通知规定向土地权利申请人收取土地登记费。
  二、根据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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