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司法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服[2011]9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5-31
实施时间: 2011-6-1
法规类型: 司法鉴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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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
  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26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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