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申报缴纳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穗价[2011]180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9-28
实施时间: 2011-9-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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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申报缴纳工作,根据《广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穗府[2011]11号)要求,现就有关申报、缴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1年7月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税额和上网销售电量的计算。2011年7月7日(含7月7日)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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