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规范“光纤到户”工程中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督[2011]1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1-9-30
实施时间: 2011-9-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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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物价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光纤到户”工程是上海落实国家要求,开展“三网融合”试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为规范本市“光纤到户”工程中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保障“光纤到户”工程顺利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
  1、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通过合同形式,与“光纤到户”工程施工单位约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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