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税二字[1985]19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85-5-29
实施时间: 1985-5-29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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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行署、县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85)财税字第069号文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市建制的地区,应按市区的适用税率缴纳城建税。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镇建制的地区,不分隶属哪一级,应按镇的适用税率缴纳城建税。
  二、目前各地城建部门对于市区是按建成区和规划区来划分的,征收城建税应以哪一种划法为依据的问题,我们意见,应按当地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为准。
  三、在城镇以外的大企业按1%征收城建税,负担较轻,是否能按镇的税率执行的问题,城建税是按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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