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三批差别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1]24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0-20
实施时间: 2011-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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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药品差别定价办法(试行)》(粤价[2009]186号)、《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专家评审论证,公开征询社会意见及广东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我局制定了广东省第三批差别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药品价格(附件)为差别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中同通用名称同剂型未列的规格,标注的生产企业可以向我局申报价格,我局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及有关规定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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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东省第三批差别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