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申核评税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外[1999]11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6-29
实施时间: 1999-6-29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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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含大连):
  为更好地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申核评税办法》,经全省国税涉外税收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现对我省涉外审核评税工作中的若干问题明确如下:
  一、审核评税的范围凡由各市主管国税机关负责征管的各涉外税种,均为涉外审核评税的范围(不包括由海关负责代征的各项进口环节税收)。
  二、审核评税的对象凡由各市主管国税机关按国家涉外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并受理各涉外税种纳税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均为涉外审核评税的对象。
  三、取得审核评税资料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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