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辽宁电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所[1999]54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4-12
实施时间: 1999-4-12
失效时间: 2011-8-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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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辽宁电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是从原邮电部门剥离出来,于1998年11月新成立的公司。经调查,该公司在财务上实行全省统一核算,各市分公司实行非独立核算报账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暂确定辽宁电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各市分公司统一在沈阳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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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6
实施时间:201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