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国税发[1997]258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7-12-11
实施时间: 1997-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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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为强化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加强对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的就地监管工作,明确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把文件精神贯彻到汇总纳税企业。在执行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局报告。
  附件: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汇总纳税的监管范围凡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由总机构或规定的纳税人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属纳税人及其成员企业和单位,均为汇总纳税的监管范围。汇总纳税的具体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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