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征收管理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所[1997]298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7-12-11
实施时间: 1997-12-11
失效时间: 2010-12-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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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各分局:
  为做好199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各市在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经研究,现将具体处理意见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纳税检查中查出问题的处理
  (一)对盈利企业查增的所得额,如在弥补亏损期限内,其查增的所得额不得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除按税法规定补缴所得税税款外,同时按税收征管法规定给以处罚。
  (二)对享受减免税企业在减免税期间查出的问题,属于盈利年度查增所得额部分,其中:减税企业按减征比例扣除减税款后,余下部分应补缴企业所得税。同时就查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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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23
实施时间:2010-12-23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5
实施时间:20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