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个[1997]7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3-25
实施时间: 1998-3-25
失效时间: 2010-12-2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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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各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对在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纳税时间的认定问题
  为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对个人是否取得收入要以“权责发生制”作为认定标准,即在纳税人对其收入(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拥有所有权时,视同其收入实现。代扣代缴单位应依法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承包、承租经营者范围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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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23
实施时间:2010-12-23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5
实施时间:20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