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1998年出口退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国税发[1999]23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3-1
实施时间: 1999-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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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国税局,各出口企业:
  为了正确执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做好出口退税清算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6号)要求,现将我市1998年出口退税清算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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