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条例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1996-9-28
实施时间: 1996-9-28
失效时间: 2006-1-13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66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996年9月28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计组织和审计管辖
  第三章 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
  第四章 罚则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厂长(经理)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评价其经营业绩,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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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辽宁省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条例》的决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2006-1-13
实施时间:200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