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税字[1998]305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1998-7-21
实施时间: 1998-7-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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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9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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