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个[1997]244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7-10-5
实施时间: 1997-10-5
失效时间: 2010-12-23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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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有关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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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23
实施时间:2010-12-23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5
实施时间:20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