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集贸市场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商贸发[2008]30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3-18
实施时间: 2008-3-1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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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城区,红谷滩新区、昌北、高新开发区商贸主管部门、财政局:
  集贸市场与广大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为进一步加快全市集贸市场升级改造,积极改善城市居民的购物环境,完善集贸市场的各项功能,市政府决定从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划出300万元,用于我市集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补助资金。为此,市商贸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南昌市集贸市场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
  南昌市财政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八日
  南昌市集贸市场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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